一、森林区划
(一)标桩
1、正常情况下,各类标桩规格或树种没达到规程要求时算 0.5个不合格
2、各类标桩沒做或做错了位置;超过25米以上时(正确位置25米范围无树除外)算0.5个不合格
3、各类标桩上的权属、局、场、经营区、林班号名称写错时算0.5个不合格
4、正常情况下;无活立木时,标桩做了没埋或埋设不牢时扣20分。
5、标桩流水帽脊及林班号所对应的线、林班拧歪太大时 扣.20分
6、各类标桩沒按要求在航片上刺点,每个标桩 扣 10分
(二)区划线
1、自然区划:
(1) 标桩处应向周围引出的区划线;沒按要求引出或沒引至正
确位置算0.5个不合格。
(2) 超过下面(3)(4)(5)条规定内的误差时为 算 0.5个不合格。
(3) 岗脊线明显,现地区划偏离正确位置宽度超过15米,长50米时。 扣20分
(4)岗脊线不明显,现地区划偏离正确位置宽度超过25米,长100米时。 扣20分
(5)百米区划线30米内连续沒砍号或有3株树号没砍到木质部,50米内有2株单面号树、树号太小、高度不够时 扣10分
2、人工区划:
人工区划除应按自然区划的要求区划外,千米内漏设百米桩两个或50米不通视处有两处以上时 算 0.5个不合格,其余扣分标准同自然区划
3、区划的验收单位在60~64分时算0、5个不合格,在65~70分时算0、3个不合格,在71~84分时算0、1个不合格。
二、小班调查
1、一个林班内,调绘重、漏一个小班;视该林班调绘不合格。
2、一个林班内,有一个应实测的小班沒实测 ,视该林班调绘不合格。
3、一个林班内,有一个小班地类定错,视该林班调绘不合格。
4、一个林班中,小班不超过10个;其中有一个小班下列调查因子一处有误。小班有11个以上;下列因子出现两处调查有误时,视该林班调绘不合格。
林种、起源、优势树种(组)、树种组成误差对其它调查因子有影响。令组错跨两个令组以上;小班调查因子错、漏、重。角规点、样圆、带状标准地布设不足,漏立地类型小班情况下。
5、一个林班内、有一个小班下列因子调查有误时,每个单项扣
20分。
林种、起源、令组调查有误但不影响其它调查因子,蓄积量每公頃误差中、幼林20%;近、成、过熟林15%,航片或图面小班区划形状、面积与现地不符或误差大于一公顷以上、三公顷以下;角规点、样圆、带状标准地GPS值漏、错记四个点以内,每公顷株数漏。
6、一个林班内,有一个小班下列因子调查有误但不影响其他调查因子,每个单项扣10分。
权属、立地类型,树种组成大于(±1成)小于(±3成)、平均直径大于(±2cm)小于(±4 cm)、平均树高大于(±10%)小于(±15%)、郁闭度大于(±0.1)小于(±0.3)、年龄大于(1个令级)、角规记录不全、角规有一个点串小班,每公傾株数误差在 15%以内。
7、一个林班中、有一个小班下列因子调查有误时,每个单项扣5分。
散生木 、四旁树、更新情况、下木、地被、经营活动;漏、错、地类型小班特点;角规测树每个点误差两个断面积内;样圆、带状标准地蓄积误差在3~5%、树种错3~5%株以内时。
8、小班调查的验收单位在60~64分时算0、5个不合格,在65~70分时算0、3个不合格,在71~74分时算0、1个不合格。
三、实测样地
(一)、固定样地
1、样地地类定错,新设样地;无非林地样地现地应设置而没设置视为不合格样地。
2、样地中心没埋设任何标志扣30分。
3、新设样地GPS定位值误差在15~25米、复位样地GPS定位值误差在50米以内时扣20分。超出上述误差为不合格样地。
4、样地边线不通视;边框线未挂号;但不影响内外样木扣20分。
5、封面样地号写错、沒写和缺页扣10分。
6、顶点标有两个达不到规格或标准,每个标扣10分。
7、最近三株树,每漏、错测一株(方位或距离)扣10分。
8、封面填写漏、错;卡片污、破(材料尚完整)。 扣5分。
9、郁闭度每错0.1扣5分。
10、树高调查漏、错每株扣5分。
11、样木位置图材料与现地不符;树号小串象限;相互位置颠倒,现地树号书写不清楚(辨认不清),胸高标错距正确位置上下5㎝,不超过样地活立木株数的3%,每株扣5分。超出此范围视为不合格样地。
12、样地更新调查记错有树样方一个,扣5分。应做更新调查的样地没做为不合格样地。
13、树种调查错的株数不超过样地活立木株数的3%,误差内每株扣3分;超出误差为不合格样地。
(二)临时样地
1、对角线差0.5m不影响测树每处扣10分;超过0.5m为不合格样地。
2、树种检错20㎝以下不超过样地总株数的5%时每株扣10分,超出此范围的为不合格样地。
3、样地检尺错、漏、多测蓄积误差在2%以内时每株扣10分,超出误差时为不合格样地。
(三)实测样地验收单位在60—64分时算0.5个不合格,在65—70分时算0.3个不合格,在71—79分时算0.1不合格。
(编辑: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