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院党发[2007]23号
中共吉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委员会
关于表彰二○○七年度先进党支部
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
各党支部:
二○○七年是我院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质量立院、科技强院、人才兴院”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各项生产和活动中开拓创新,努力拼搏,圆满地完成了党委全年工作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群体和个人,为推进我院跨越式发展做出了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过部门推荐和考核评比,党委决定:授予第二党支部、第三党支部先进党支部称号,授予葛树森、郎玉良同志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授予王刚、于红伟、王洪峰、王永利、秦树林、任生、潘新宏、刁宏伟、林峰、官甲义、赵冷冰、孙桂琴、张德平、陈树华、韩宏生、么会岩、庞志、冉国栋、毕可均、李纯荣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党委号召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向获得称号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学习,学习他们身体力行治院理念、认真贯彻党委方略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学习他们树新风正气、团结进步的集体主义风尚;学习他们时刻体现共产党员先进性、坚持党员标准、纪律严明、求真务实的优良品格;学习他们以院为家、爱岗敬业、任劳任怨的奉献精神。同时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为推动我院各项事业的和谐发展再立新功!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党务 先进 表彰 决定
抄 送:行政各部门。
规划院党委工作部 2007年1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