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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质检纪律,规范质检行为,加强质检队伍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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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6-28 1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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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质检队伍作风建设,规划院采取各种措施,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调整队伍,实行院、室、组三级强化管理,保障质检队伍整体水平适应新时期林业发展的需要。5月12日,院党委下发《关于加强质检队伍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质检纪律,规范质检人员行为: 《规定》要求质检人员要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不徇私情;所有抽中被检小班,质检人员均不得擅自更换;质检人员原则上三年内不安排其重复检查同一单位,并回避原籍检查;不准在外业期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要求被检单位非相关人员陪同或向被检单位提出与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不许入住高档宾馆,不准住单人房间,每人每宿按院核定标准结账,对被检单位结账宿费不准带回单位报销;不准接受超标准用餐,不准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及参加被检单位安排的旅游活动;不准在检查时间中午饮酒、造成言行失范和影响形象,不准驾驶车辆;不准索要和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礼金、礼品及劳保用品;不准参加被检单位人员陪同的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不准故意刁难被检单位,反馈意见要实事求是;不准在内业期间更改外业检查卡片基础数据和检查结果;不准对被检单位的检查结果做任何承诺;不准在往返过程中要求和接受被检单位车接车送。 文件规定质检人员要严格按照“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廉洁自律”的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林业生产建设工程质量,全面提高质检工作水平。违反规定者,按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做解聘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绝不姑息迁就。 今后,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检前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加强检中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加强检后回访,实行跟踪监督;四是实行定期轮换,质检人员实行三年换岗;五是畅通举报渠道,印发《征求意见函》并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
(编辑:zheng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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